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许房预市字第10061923号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抵押人:徐晨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前进路以北金色阳光花墅20幢东起1单元6层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