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修林)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2)第(022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修林

身份证号:411002********3

继承人:陈美莲

身份证号:411002********2548

继承人:张俊红

身份证号:411002********2525

继承人:张志远

身份证号:411002********251X

继承人:张文辉

身份证号:210105********5315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体育场后街18号1幢1-2层5间全部,2幢东平1间

不动产权证号:1272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66.26,25.7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