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屈志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2)第(023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屈志华

身份证号:411002********2012

继承人:李宝真

身份证号:411002********2028

继承人:屈艳丽

身份证号:411002********2085

继承人:屈艳美

身份证号:411002********2064

继承人:屈超一

身份证号:411002********201X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光明路西段北侧电业局光明楼1幢东起3单元5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0501002631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61.5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