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拆迁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证号:0901003581
居民:孙翠英
不动产坐落:文峰路中段新3号楼东起1单元二层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