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罗莹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0001

根据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1002执34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豫1002执3498号,需要将罗莹莹位于许昌市东城区紫云路森林半岛佳苑8幢东起1单元5层西户,证号为豫(2021)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58114号的不动产恢复至罗英豪名下,因申请人不能提供罗莹莹产权证书,为协助执行法院文书,我机构需要注销罗莹莹产权证书,为罗英豪重新颁发证书,现公告罗莹莹产权证书作废,具体产权内容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豫(2021)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58114号

罗莹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许昌市东城区紫云路森林半岛佳苑8幢东起1单元5层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