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付铁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4-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0002

根据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1002执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1002执47号,需要将付铁宽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德星西以路、永昌路以南、清苑路以北路园(一期)11幢东起2单位12层1202房产,证号为豫(2021)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32647号的不动产恢复至付方方名下,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将付铁宽产权证书,为协助执行法院文书,我机构需要注销将付铁宽权证书,为付方方重新颁发证书,现公告付铁宽产权证书作废,具体产权内容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豫(2021)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32647号

付铁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许昌市魏都区德星西以路、永昌路以南、清苑路以北路园(一期)11幢东起2单位12层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