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17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靳光辉
身份证号:411002********1514
继承人:董芝莲
身份证号:411002********1544
继承人:靳爱玲
身份证号:411002********1044
继承人:靳淑梅
身份证号:411002********1568
继承人:靳怀玲
身份证号:411002********1547
继承人:靳燕玲
身份证号:411002********1545
继承人:靳保红
身份证号:411002********1529
继承人:靳保军
身份证号:411002********1510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许都路与智慧大道交叉口新城国际3幢东起1单元10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10009122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78.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