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0073955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
不动产坐落:空港花城红树湾33幢1-4层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