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21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巴丽霞
身份证号:411002********1560
继承人:杨明
身份证号:411002********2513
继承人:杨子越
身份证号:411002********0067
继承人:巴根才
身份证号:411081********0033
继承人:孙拴
身份证号:411081********002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向阳路南段向阳花园17幢1层A3
不动产权证号:10066648
房屋用途:车库
建筑面积:23.1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