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10021358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抵押人:周超
不动产坐落:天宝路以南学府名苑3幢东起一单元4层东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