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冯敬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第(029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冯敬伟

身份证号:411081********9137

继承人:冯帅源

身份证号:411081********923X

继承人:杨改敏

身份证号:411081********7666

继承人:冯昱文

身份证号:411081********0304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鹿鸣湖壹号小区20幢东起1单元1704

合同编号:XCS2019-024495

房屋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120.5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 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