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29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冯敬伟
身份证号:411081********9137
继承人:冯帅源
身份证号:411081********923X
继承人:杨改敏
身份证号:411081********7666
继承人:冯昱文
身份证号:411081********0304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鹿鸣湖壹号小区20幢东起1单元1704
合同编号:XCS2019-024495
房屋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120.5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 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