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秀花)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第(031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秀花

身份证号:411002********2042

继承人:刘玉珍

身份证号:411002********1026

继承人:李爱娟

身份证号:411002********2521

继承人:刘琳

身份证号:411002********2523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解放路万里公司家属院3幢1-2层东起第3户北楼2间

不动产权证号:15028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21.1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