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42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乐均
身份证号:411002********1012
继承人:黄玉花
身份证号:411002********1020
继承人:王应召
身份证号:411002********1055
继承人:王应征
身份证号:411002********1033
继承人:王凤兰
身份证号:411002********004X
继承人:王凤霞
身份证号:411002********1061
继承人:王凤琴
身份证号:411002********1021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建设路东段路北中国邮政家属院1幢2-301
不动产权证号:0269655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18.6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