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建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第(046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建基

身份证号:411002********2036

继承人:张秀梅

身份证号:410104********0027

继承人:张学新

身份证号:411002********2696

继承人:张子江

身份证号:410105********4412

继承人:张子英

身份证号:411002********2023

继承人:张红梅

身份证号:411002********002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白庙后街铁路家属院3幢南起4单元1层北湖

不动产权证号:10014975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52.5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