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0126478号
抵押权人:许昌正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前进路已北阳光花墅1幢1-2层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