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康其欣)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3)第(047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康其欣

身份证号:411002193711010533

继承人:王艳新

身份证号:411002194011120525

继承人:康军

身份证号:411002196712110521

继承人:康丽

身份证号:41100219710301052X

继承人:康芳

身份证号:411002197311062543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劳动路10号1幢1层2间

不动产权证号:12413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45.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