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10007888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兴支行
抵押权人:王金杰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新兴办事处振兴路怡和花园9幢东起1单元4层西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