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58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杨鹏
身份证号:411023********3550
继承人:杨彦明
身份证号:411023********3532
继承人:丁月玲
身份证号:411023********3527
继承人:沙乐乐
身份证号:411023********3563
继承人:杨淼鑫
身份证号:411023********0470
继承人:杨一一
身份证号:411023********0028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北关大街以东,八一路以北恒达金汇广场8幢东起1单元10层1001
不动产权证号:0106546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39.8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