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60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玉仙
身份证号:411002********2052
继承人:杨志敏
身份证号:411002********0513
继承人:杨志华
身份证号:411002********053X
继承人:杨志辉
身份证号:411002********0514
继承人:杨志英
身份证号:411002********0513
不动产坐落:人民路中段南侧西大街道办事处家属院1幢东起2单元3层东户
不动产权证号:2002421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86.2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