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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魏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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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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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魏方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0121236,声明作废。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将为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