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5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廷炎
身份证号:411002********0539
继承人:贺秀生
身份证号:411002********0524
继承人:李灿欣
身份证号:410402********0510
继承人:李景丽
身份证号:411002********1028
继承人:李庆辉
身份证号:411002********0521
继承人:李小辉
身份证号:411002********051X
继承人:周娜
身份证号:411002********1080
继承人:李壮
身份证号:411002********1033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西湖北街2号区委家属院5幢东起2单元2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3010341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73.3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