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8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书贤
身份证号:411002********1016
继承人:徐秀珍
身份证号:411002********1041
继承人:刘艳君
身份证号:411002********1055
继承人:刘艳祥
身份证号:411002********1038
继承人:刘艳斌
身份证号:411002********1011
继承人:刘艳萍
身份证号:411002********1046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议台路东侧河南省通信公司许昌市分公司2幢1-402
不动产权证号:030100094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14.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