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友梅
身份证号:411002********1025
继承人:单亚珍
身份证号:413001********0029
继承人:单亚冬
身份证号:410402********1525
继承人:单亚文
身份证号:410412********0522
继承人:单亚坤
身份证号:411002********0049
继承人:单亚君
身份证号:411002********2042
继承人:单亚洲
身份证号:411002********101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议台路东侧市邮电局职工集资新建宿舍楼1幢1-401
不动产权证号:10059828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07.4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