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丁留聚
身份证号:411002********1538
继承人:丁林娟
身份证号:411002********1521
继承人:丁文新
身份证号:411002********1516
继承人:丁爱琳
身份证号:411002********1524
继承人:丁全欣
身份证号:411002********1556
继承人:丁国庆
身份证号:411002********1518
继承人:丁克祥
身份证号:411002********001X
继承人:刘环妮
身份证号:411002********002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东北前街6号13幢1-2层北楼4间、14幢1层西瓦2间、16幢1层东平1间
不动产权证号:4781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52.64、21.72、15.3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