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孙付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6-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24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孙付友

身份证号:411122********0516

继承人:海秀娥

身份证号:411122********0529

继承人:孙  磊

身份证号:411122********7552

继承人:孙丽娟

身份证号:411122********0568

继承人:孙婷婷

身份证号:411122********8208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东大办事处昌盛街文昌新村3幢东起2单元6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59401号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17.1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3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374-233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