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0181251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抵押人:贺端阳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东苑路以北空港新城29 幢东起1单元17层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