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证书证号:豫(2021)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40702号

产权人: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五一路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幢1至4层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