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6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赵鲜民
身份证号:411122********0529
继承人:牛文生
身份证号:411122********0599
继承人:牛如意
身份证号:411122********8289
继承人:牛龙义
身份证号:411122********8032
继承人:夏云
身份证号:411122********0521
继承人:赵占杰
身份证号:411102********1575
继承人:赵杰民
身份证号:411122********0977
不动产坐落:魏都区仓库路水语花城1幢北起2单元12层西户
不动产权证号:0085884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76.7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