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丁鸿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36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丁鸿斌

身份证号:411002********2524

继承人:张化廉

身份证号:411102********1024

继承人:张保廉

身份证号:411102********0540

继承人:张公化

身份证号:411002********2551

继承人:张保化

身份证号:411002********2531

不动产坐落:湖西静园3号楼东起一单元502

不动产权证号:无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3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374-233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