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东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37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东升

身份证号:411023********1534

继承人:张长军

身份证号:411023********1530

继承人:李明菊

身份证号:411023********154X

继承人:李群芳

身份证号:411023********1581

继承人:张家荣

身份证号:411023********0111

继承人:张渝浛

身份证号:411023********0184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陈庄街以南,中建观湖珑府36幢东起2单元29层2901

合同编号:XCS2019-018786

房屋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141.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