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许昌广杰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证号:豫(2017)许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739号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一路支行

抵押人:许昌广杰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许由路76号9幢3至6层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