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420)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卫东
身份证号:411002********1036
继承人:张欣
身份证号:411081********7977
继承人:杜秀玲
身份证号:411081********7969
继承人:马春芳
身份证号:411002********4542
继承人:张辰宇
身份证号:411002********1072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文路与天宝路交叉口瑞贝卡家天下31幢东起1单元5层西户、-1层南侧东起第5间
不动产权证号:0061604
房屋用途:住宅、地下室
建筑面积:146.48、18.2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