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张卫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41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卫东

身份证号:411002********1036

继承人:张欣

身份证号:411081********7977

继承人:杜秀玲

身份证号:411081********7969

继承人:马春芳

身份证号:411002********4542

继承人:张辰宇

身份证号:411002********1072

不动产坐落:东城区魏文路以东、南海街以北瑞贝卡·兴天下42幢东起1单元11层1102

不动产权证号:0145508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41.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都区竹林路市民之家4楼A区402审签室

联系方式:0374-296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