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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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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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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14111(6号楼619㎡)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