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许昌裕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1-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4)第(3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