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张金花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89320号、豫(2022)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2173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