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许新春)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6-01-11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
关闭
】
许新春因保管不善,将30245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