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第二居民组)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第二居民组因保管不善,将2003182,20031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