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用新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4-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我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损坏,为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常开展,自2026年4月22日起,许昌市本级正式启用“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编号:4110020323560)”印章,原“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编号:411002030215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