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伟峰)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9-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刘伟峰因保管不善,将许房权证市字第10018402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184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