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曹艳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9-2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2026)第(1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