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许昌润合置业有限公司宏腾路以北、兴平路以东项目宗地土地出让金多次催缴后仍未缴清。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许昌润合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许政土综(2025)17号)意见,现废止该宗地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