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意见,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4—2987016
经办科室: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交通规划科
经办人:刘斐
位于学院路以东,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以南,金叶大道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6759.00平方米(55.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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