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4-2987060
经办科室:建设项目管理科
经办人:杨敏
开发区19号地局部地块位于瑞祥西路以北,许由路以南,碧水路以西,朝阳路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1463平方米(32.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8849平方米(28.3亩)。其中:19-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398平方米(8.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152平方米(7.7亩),用地性质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9-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209平方米(12.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582平方米(9.9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110kv变电站)。19-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856平方米(11.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115平方米(10.7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特勤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