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02月6日--2023年02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意见,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4—2987016
经办科室: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交通规划科
经办人:刘斐
依据许昌市采暖供、回水管道DN1400。除穿跨越南水北调干渠管段架空敷设外,其余管段直埋敷设,局部采用顶管方式。项目采用永久管线:48.3km,临时管线:0.7km,中继泵站用地面积13.1亩,总建筑面积3709.50平方米,地上3005.5平方米、地下704平方米。隔压换热站用地面积24.1亩,总建筑面积14342.18平方米、地上13558.18平方米、地下78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