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答复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答复,逾期不提出意见或申请答复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4—2987016
经办科室: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交通规划科
经办人:刘斐
为满足许昌市中心城区供热发展需要,引入新的热源,需对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进行提升。主要依据《许昌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