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答复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答复,逾期不提出意见或申请答复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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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交通规划科
西外环路和南外环路交叉处弯道进行取直项目规划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