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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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建设项目管理科
该项目位于阳光大道以北、五里岗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2160平方米(33.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0695平方米(31.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