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1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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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建设项目管理科
经办人:魏涛
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0号地块位于兴平路以东,隆昌路以南,恒丰路以西,万通街以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359030平方米(538.5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为305029平方米(457.6亩),其中:10-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6420平方米(24.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4792平方米(22.5亩),10-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296平方米(13.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761平方米(13.1亩),10-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8352平方米(27.5亩),10-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881平方米(5.8亩),10-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9368平方米(29.0亩),10-6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261平方米(9.4亩),10-7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709平方米(67.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9847平方米(57.2亩),10-8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9403平方米(29.1亩),10-9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5117平方米(37.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2902平方米(34.3亩),10-10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3472平方米(80.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1676平方米(77.5亩),10-1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9289平方米(28.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8714平方米(28.0亩),10-1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9418平方米(59.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8167平方米(57.2亩),10-1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8672平方米(73.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2905平方米(64.4亩),均为工业用地;10-1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810平方米(26.7亩),10-1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589平方米(26.4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