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4-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意见,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4—2987016

经办科室: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交通规划科

经办人:刘斐

一、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许昌市域行政辖区。

二、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农大路-长葛行政边界所构成的北边界,东至中原路,南至南外环路,西至 G311-西外环路-汉风路-灞陵路所构成的南边界。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3年至 2035 年。近期为 2025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公示图.zip